国家海洋局印发《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2-09-13 浏览次数:844

    人民日报北京9月12日电 (记者余建斌)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为加强我国领海基点保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9月11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要求,国家应对领海基点划定保护范围,实行特别保护。为了指导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工作,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本办法。《办法》规定,国家海洋局负责监督指导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选划和保护工作,具体选划工作由领海基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并对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海岛保护法》和《办法》的要求,抓紧开展我国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选划工作。保护范围划定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护范围的监视监测与评价,各级海监机构将对保护范围实施监督检查,以切实维护我国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