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者:思政部 发布时间:2013-01-09 浏览次数:2161

      1、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着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是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组织管理机构,是学校的基层教学单位。

      2、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制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负责制定完善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定期组织教研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学,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管理和评估,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4、大力抓好课程建设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规划,不断完善课程教学所必备的大纲、教材等相关资料,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积极创建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网络课程等,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5、根据学校要求,抓好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学习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教研会议,学习业务、交流经验、研究、检查、总结教研室工作。

      6、制订和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科研工作计划,对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学院等立项课题及其他科研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和评估。注意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以提高全体教师的整体教学和科研水平,定期组织集体备课、专题讨论、观摩教学等教学科研活动。

      7、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组织聘任与考核工作,并按高标准培养、选拔和引进业务骨干,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建设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8、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化建设工作。

      9、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